Kft成立公司註冊資料! (4) 成員國應在提交第(3)款所述答覆後兩個月內提交修改合作協議及相關計畫的提案。 根據第 39 條,績效儲備金應佔計畫內每個優先事項預算撥款的 5% 至 7%,但技術援助優先事項除外。 按地區類別分配的 ESB 基金和效率儲備金總額為 6%。 與效率儲備相對應的金額必須在根據優先事項、ESB 基金(如適用)以及區域類別細分的計劃中確定。 (8) 第 (1) 至 (7) 款不適用於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畫。 (1) 在適用第14 條第(5)款的情況下,各成員國應在與基金相關的遲來法規生效後兩個月內向委員會提交修訂後的合夥協議,其中包括合夥協議中缺失的條款: ESI 基金相關要素。 委員會和管理當局確保根據基金具體規則並與地區委員會合作,向潛在受益人傳播指南。 ESB 基金的目標必須按照永續發展原則並透過聯盟促進保護、保護和改善環境品質的目標來實現,如 TFEU 第 11 公司設立 條和第 191(1) 條所規定,考慮污染付費原則。 為了將預算法令中的要求適用於基金和歐洲貨幣基金組織的財務管理,必須制定帳目準備、審查和驗收程序,以確保這些規定有明確的基礎和法律確定性。 此外,為了使會員國能夠正確履行其任務,它們應該能夠排除需要持續評估合法性和規律性的金額。 有必要確定調節基金向優先軸提供支持的共同融資比例的要素,特別是為了提高歐盟基金的乘數效應。 為了透過適當水準的國家或私人國家支持來尊重共同融資原則,有必要確定每個地區類別的最大共同融資率。 實施措施,滿足受貧窮影響最嚴重的地理區域或面臨最大貧窮、歧視或社會排斥風險的目標群體的具體需求,特別關注邊緣化社區、殘疾人、長期失業者和失業青年酌情用所用財政資源予以補充。 (二)聯合行動計劃的財務管控和審計僅旨在檢查聯合行動計劃批准決定規定的支付條件是否得到滿足。 (5)投資是否維持了公共支出水準或屬於成長和創造就業目標的同等結構性支出,將在2018年提交合夥協議(初審)時進行審查(中期審查)以及2022年(事後審查)。 會計事務所 (3)2014年至2020年期間,成員國應將公共支出或同等結構性支出水準維持在年均至少達到夥伴關係協議規定的參考水準的水準。 2013年有資格獲得凝聚基金資助但其名義人均國民總收入超過按照第分段計算的歐盟27國人均國民總收入90%的成員國將獲得臨時和個人的支持凝聚力基金。 (3) 在根據第 (1) 款作出財務更正金額的決定時,委員會應尊重比例原則,考慮違反適用法律的性質和嚴重性,以及其財務狀況。 管理當局也應有可能透過現有或新設立的基金或透過「基金中的基金」結構直接實施金融工具。 成員國應促進並視情況根據第4 條確保與LIFE 的互補性和協調,特別是在綜合計劃、自然、生物多樣性、水管理、廢物管理、空氣、減緩氣候變遷以及以下領域的互補性和協調性:對它的適應。 (2) 對於最近的審計意見未發現重大缺陷的業務計劃,委員會可在第 128 條第 (3) 款所述的下一次會議上與審計當局達成一致,要求審計工作的水平可減少,使其與既定風險成比例。 在這些情況下,委員會不會進行自己的現場審計,除非有證據表明管理和控制系統有缺陷,影響到帳目已被接受的會計年度的年度報告中向委員會報告的支出由委員會。 (1) 預算條例第 59 條第 (5) 款 a) 點所提及的所有業務計畫的帳目必須提交給委員會。 這些帳目涵蓋會計年度,並包括每個優先事項等級以及每個地區類別(如適用)的以下內容。 (1) 每個成員國應任命一名資訊和通訊官員,協調與一個或多個基金相關的資訊和通訊活動,包括相關歐洲領土合作目標框架內的計劃,並應相應通知委員會。 (2) 委員會在通過合夥協議或計劃之前可以諮詢歐洲投資銀行。 (3)委員會應審查第(1)和(2)款的適用情況並報告其評估結果,如有必要,在2016年6月30日之前向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提交立法提案。 歐洲議會可邀請委員會就本條的適用進行結構化對話,特別是在第一段中提到的訊息傳輸方面。 如果滿足第一項 a)、b) 和 -c) 點規定的適用條件,理事會根據委員會的提議做出結束暫停付款的決定。 台北會計師 在製定提案時,委員會應尊重第(7)款的規定並考慮所有相關信息,並考慮根據第(15)款進行結構性對話所產生的要素以及在此期間表達的意見。 (1) 委員會應制定如何有效取得和使用 ESB 資金以及如何利用與歐盟相關政策其他工具的互補性的指南。 主題目標必須定義為每個 ESB 基金的特定優先事項以及基金特定規則。 Karen 和 Ravi 與 Paul 密切合作,為企業和個人客戶提供稅務建議。 兩人都是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士,可以幫助處理各種稅務事務,例如公司稅和商業問答,以及個人所得稅、資本利得稅和遺產稅。 他總是在稅務規劃的早期階段與客戶合作,然後在接下來的幾年中處理持續的稅務事務。 公司設立 獲得經濟學榮譽學位後,他成為保羅韋伯特許稅務研究所的成員。 Paul 擁有豐富的稅務知識,為英國和世界各地的客戶和其他稅務專業人士提供建議。 (1) 成員國或管理當局應為所有業務計畫制定溝通策略。 顯示每個基金分配給業務方案和每個優先軸的財政撥款總額以及整個規劃期間國家共同融資的表格,其中確定了與效率儲備金相關的金額。 如果優先軸影響多個類別的地區,則表格包含基金的財政撥款總額以及每個類別地區的國家共同融資金額。 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下的計畫監督委員會的組成由參與該計畫的成員國以及接受參與合作計畫邀請的第三國商定。 監督委員會還可能包括歐洲區域合作團體的代表,這些合作團體在計畫領域內進行與該計畫相關的活動。 台北會計事務所 如果成員國和歐洲投資銀行無法就本條第(4)款第(4)款第(3)款中提到的融資協議條款達成協議,成員國可以修改本條第(4)款第(2)款中提到的方案。 (9) 在基金中的基金、金融工具或最終受益人、國家公共和私人捐款(如適用)等方面,可提供第 37 條第 (10) 款所述的實物捐款根據基金具體規則。 由於這些挑戰的複雜性和相互關聯性,ESIF基金應支援綜合、跨部門和多維度的解決方案。 在此背景下,為了提高政策的效率和有效性,應該可以將 ESB 資金整合到適合特定領土需求的綜合方案中。 ESB 基金的活動及其支持的運作必須符合適用的歐盟法律以及直接或間接實施本法規和個別基金特定規則的相關國家法律。 所有與實施旨在引起公眾或參與者註意的行動相關的文件,包括參與證書或其他證書,均應包含一項聲明,表明該行動計劃是在該基金或多個基金的支持下實施的。 成員國和管理機構確保資訊和溝通措施按照溝通策略實施,並且這些措施旨在確保在適當層面上使用各種溝通形式和方法,確保盡可能廣泛的媒體報告。 主題目標的選擇和組合,以及相關投資和歐盟優先事項以及具體目標的選擇,反映了各個成員國和地區的需求及其在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方面的現有潛力。 根據第8條,成員國應考慮ESI基金支持的投資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的潛力,並應確保其能夠抵禦氣候變遷和自然災害(如洪水、乾旱、熱浪、森林火災)以及極端天氣事件風險的增加)。 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根據各自的權力,努力加強外部工具和ESB資金之間的協調,以提高歐盟多項政策目標的有效實現。 與歐洲發展基金、入盟前基金和歐洲鄰國支持基金之間的協調和互補尤為重要。 「自下而上的行動」旨在透過能力建構來幫助區域研究和創新參與者做好參與地平線2020計畫的準備(「卓越階梯」-「通往卓越之路」)。 成員國應最遲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履行此事前條件,並應最遲根據第 50(4) 條或第 52 條 (它們將根據第2) 段的c) 點在2017 年進度報告中報告。 透過實施法律行為,委員會為每個 ESI 基金應用第 (2) 款所述方法制定了統一條件。 成員國應根據其體制和法律架構以及第 32 條,促進地方和次區域方法的發展。 社區主導的地方發展應在策略方法的框架內實施,以確保自下而上確定地方需求時考慮到上級確定的優先事項。 (6) 為了確保執行本條的條件統一,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法案來定義付款請求的模式。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法律行動,制定基於公認的最佳實踐進行第一段 e) 點提到的成本效益分析時所使用的方法。 雖然管理成本包括根據費用證明報銷的直接或間接成本項目,但管理費代表所提供服務的協商價格(視情況而定),基於市場競爭。 (10) 委員會應就第 38 條第 (4) 款第一項所述組織所管理的計畫捐款的轉移和管理詳細規則的統一條件通過實施法律。 這些實施法案應依第 one hundred 合格會計師 fifty 條第(3)款規定的審查程序通過。 (1) 成員國提交的計劃變更請求必須有適當的理由,這些請求特別包括計劃變更對實現歐盟智能、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戰略的預期影響以及《歐盟智能、可持續和包容性增長戰略》中定義的具體目標。 在欠發達和轉型地區人口占總人口超過 15% 且低於 65% 的成員國,審查在國家和地區層級進行。 為此,這些成員國應向委員會提供欠發達和轉型地區在審查程序各個階段的支出資訊。 (2) 與第(1) 款不同,在與一個或多個主題目標相關的充分合理的情況下,委員會可以接受成員國在第一次提交合作協議時提出的提案,或者在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接受成員國提出的提案。 (1) 根據 TFEU 第 174 條,這些資金有助於制定和實施旨在增強聯盟經濟、社會和領土凝聚力的活動。 (1) 委員會應透過全部或部分撤回對計劃的捐款並償還成員國的贈款金額來進行財務糾正,以便將違反適用法律的支出排除在歐盟之外。 然而,為了增加法律確定性,成員國必須有機會在本法規規定的某些條件下向委員會提交與指定相關的文件。 根據審計和控制措施對指定標準的遵守情況進行監測,應採取法律補救措施,如果根據結果未達到標準,則可能終止指定。 重大計畫佔歐盟支出的重要組成部分,通常對於實現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具有戰略重要性。 因此,超過一定限額的經營活動應繼續在本規定框架內實行個別審批程序,這是合理的。 上述門檻必須根據考慮到預期淨收入的合格總成本來確定,因此,由於交通運輸項目的投資規模通常較大,因此該閾值較高。 為了清楚起見,為此目的定義主要項目申請中應包含的內容是適當的。 申請必須包含必要的信息,以確認基金提供的財政捐助不會導致聯盟內現有設施中大量工作崗位的流失。 設立公司 成員國必須提交有關其夥伴關係協議實施情況的進度報告,以便委員會能夠監測與每個基金相關的歐盟目標和基於條約的目標的實施進度。 根據這些報告,委員會編寫了一份關於 2017 年和 2019 年取得的進展的策略報告。 為了確保定期就 ESIF 基金對實現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貢獻進行戰略政策辯論,並根據歐洲學期提高支出品質和政策有效性,理事會應討論戰略報告。 在這場辯論的基礎上,理事會應該能夠為評估歐盟政策和工具在確保整個歐盟可持續創造就業成長方面的作用提供支持,該評估將在歐洲理事會春季會議上進行。 (2) 成員國應對在業務或業務計畫中發現的個別或全系統違規行為進行必要的財務糾正。 財務調整是指部分或全部終止公共資金對營運或營運計畫的貢獻。 成員國應考慮違規行為的性質和嚴重性以及基金或 EMFF 的財務損失,並應進行相應的糾正。 財務更正由管理機構記錄在終止決定的會計年度的帳目中。 委員會應透過實施第一段 b) vi 點中的法律行為。 關於小節中提到的術語這些實施法律行為應在第 one hundred fifty 條第 (3) 款所述調查程序的框架內通過。 為了確保本條的實施有統一的條件,委員會應通過實施法案,明確提交進度報告時所使用的範本。 (4) 2017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包含並評估第(2)款中提到的資訊以及在實施計劃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包括ESB基金對績效價值變化的貢獻指標,如果相關評估證明這一點。 年度實施報告也載有為滿足計畫通過時尚未滿足的先決條件而採取的措施。 報告還應評估措施的實施情況,同時考慮到第 7 條和第 8 台北會計事務所 條規定的原則以及第 5 條中提到的合作夥伴在實施方案中的作用,並報告用於氣候變遷的支持目標。 (7) 作為對第 forty one 條第 (1) 款和第 (2) 款的減損,對於本條第 (2) 款所述的財政捐款,成員國應根據 one hundred pc 的捐款金額提出付款請求。 會員國和委員會應確保在計劃的準備和實施過程中,包括在計劃的監測、報告和評估過程中,考慮和促進男女平等和兩性機會平等的原則。 (3) ESB資金的支持必須根據輔助原則,透過委員會和成員國之間的密切合作來實施。 為了確保成員國有足夠的法律確定性,必須確定成員國和委員會對基金和 EMFF 進行財務更正的具體規定和程序,同時牢記以下原則:相稱性。 為了保護聯盟的財務利益,有必要製定有時間限制的措施,並為授權官員提供中斷付款的可能性,如果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存在重大的後果,則授權官員可以中斷付款。 設立公司 有缺陷,有證據表明付款請求存在違規行為或未提交審查和接受結算所需的文件。 建議中斷期最長為六個月,經成員國同意可延長至最長九個月,以便有足夠的時間消除中斷原因,以避免暫停的應用。 成員國對中小企業無上限擔保和共同證券化工具的捐款必須在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之間分階段分配,成員國向歐洲投資銀行支付的金額必須在融資時間表中進行相應分配。 協議,符合正常的銀行慣例,並分配每年對財務支付的影響。 (9) 透過結合第 (5) 和 (7) 款中提到的無償贈款和金融工具提供的援助 - 歐盟國家援助規則適用 - 也可以適用於相同的支出項目,前提是各種形式的援助總計提供的援助金額不超過特定支出項目的總金額。 (七)金融工具可與不可退還補貼、利息補貼和擔保費補貼相結合。 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遵守歐盟關於國家補貼的規則,並且必須為每種形式的補貼保存單獨的記錄。 此類支援既可以涵蓋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投資,也可以涵蓋在適用的歐盟國家援助規則規定的範圍內,以鼓勵私營部門為企業融資——還包括營運資本投資。 該支援還可能包括與企業所有權轉讓相關的費用,前提是所有權轉讓是在獨立投資者之間進行的。 為了使成員國有機會使用基於結果的方法實施其業務計劃的一部分,建議制定聯合行動計劃,其中包括受益人要實施的項目或項目組- 台北會計事務所 實現運營計劃目標所必需的。 為了簡化和加強資金的成果導向,聯合行動計劃的管理必須完全基於委員會批准該計劃的決定中共同商定的次級目標、產出和結果。 聯合行動計畫的控制和審計也應限於這些子目標、產出和結果的實現。 因此,必須對聯合行動計劃的準備、內容、接受、財務管理和控制制定規則。 為了簡化 ESB 資金的使用並減少錯誤風險,同時也反映並確保必要的差異化政策的獨特性,有必要定義支持形式、統一的償還條件。 率資助、不可償還贈款和可償還贈款的具體資格規則以及基於地點的業務資格的具體條件。 (六)在收到第(一)款規定的通知或第(二)款規定的報請批准後,與重大項目有關的支出可以納入付款請求中。 如果委員會不批准主管機關選定的重大項目,則在委員會決定通過後,必須對成本報表進行相應更正。 (8) 若會員國為每個基金編製不超過一個業務計劃,則適用本條第(2) 款第(2) 款第(3) 款的a) 點、a)、c) 及d) 點,以及(四)經營方案和(六)可以納入合夥協議的相關條款。 (3) 提交第(2)款所述提案的成員國的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份額至少佔指定成員國用於增長和創造就業的投資總額的35%目標和歐洲領土合作目標,並在重新分配後至少佔總量的25%。 公司設立 透過一項行政法律法案,委員會就確定每個成員國凝聚基金的支持重新分配的金額做出決定,該金額必須在整個時期按比例確定。 委員會有權根據第149 條通過一項授權法律法案,在合理的情況下修改附件V,同時考慮到過去的數據、成本回收的可能性以及在適當情況下按照《污染者付費》規定的百分比原則進行修改。 (2) 透過實施法律行為,委員會每年確定在預計 ESB 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其計劃與第 (1) 款所列措施相關的措施類型。 (3) 委員會應考慮會員國在第 (1) 和 (2) 款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的所有證據。 付款請求中包含的支出不正常,且在根據本段啟動更正程序之前,成員國未更正。 EMFF 規則可針對不遵守共同漁業政策框架內適用規則的情況確定暫停付款的單獨原因,這些原因必須是相稱的,同時考慮到不遵守行為的性質、嚴重程度、持續時間和重複情況。 (5) 國家主管機關制定程序,證明儲存在普遍接受的資料媒體上的文件與原始文件的一致性;該程序確保儲存的版本符合國家立法規定的要求,並且可以可靠地用於審計目的。 (4) 如果由於成員國原因,委員會無法在第 84 登記公司 條規定的期限內接受解決方案,則應通知成員國,並根據本條第 (2) 款規定原因和要採取的行動,以及履行這些行動的最後期限。 在完成上述活動的最後期限結束時,委員會通知成員國是否可以接受和解。 (3) 委員會和審計機關以及任何協調組織應定期舉行會議,並且在沒有不同協議的情況下,作為一般規則,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審查年度控制報告、審計意見和審計策略,並就管理和控制體系發展相關問題交換意見。 (1) 委員會應與審計當局合作,以協調其審計計劃和方法,並應確保及時與這些當局共享對管理和控制系統進行的審計結果。 在規劃期間,有必要至少評估一次 ESB 資金的支持如何促進每個優先事項的目標。 (1) 必須進行評估,以提高計畫制定和實施的質量,評估其有效性、效率和影響。 根據特定 ESB 基金的使命,必須與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目標值進行比較來評估計劃的影響,並在適當的情況下考慮到將給定計劃與相關計劃領域典型的GDP 和失業率進行比較。 (5) 2019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和ESB基金的最終實施報告,除第(2)和(3)段提到的資訊和評估外,還包含有關實施ESB所取得進展的數據。 會計事務所 目標及其評估,以及該計劃對實施歐盟智慧、永續和包容性成長策略的貢獻。 提交的資料也指完全實施的操作的指標值,以及在目前實施階段允許的情況下,選定操作的指標值。 報告包含上一財政年度專案評估過程中得出的結果摘要、可能影響專案績效的問題以及所採取的措施。 2016 年提交的年度實施報告可酌情描述為滿足先決條件而採取的措施。 金融中介機構的選擇必須遵循公開、透明、相稱和非歧視的程序,避免利益衝突。